公司可以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加班吗
公司可以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加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需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时间。此规定为强制性条款,企业违反将面临行政处罚,按受侵害女职工人数处以每人1000元至5000元罚款。夜班劳动特指当日22点至次日6点的时段。 孕期女职工若因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原劳动强度,用人单位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主动减轻其工作量或调整至适宜岗位。未履行该义务且强制加班,构成违法用工。 针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企业除禁止加班外,必须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时间,具体时长未统一规定但需满足基本生理需求。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扣减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