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宰客 加倍赔偿

加油宰客 加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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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5日早上,会泽县消委会者海分会接到嵩明驾驶员吕先生投诉,称他驾驶一辆蓝箭130货车到会泽县者海镇某加油站加0号柴油,显示为57.14升,单价4.76元/升,总金额为272元。但是,吕先生的车油箱标准容量为50升,怎么能一下子装57.14升吕先生感到计数有误,遂拨打了消委会的投诉电话。 评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