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诉商家赔偿未过“检验关”

消费者诉商家赔偿未过“检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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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家购买的两台电脑,使用者孔宇(化名)认为电脑质量存在问题,便以旧充新、以次充好为由,把商家上海勤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回所购电脑给商家,由商家按“消法”退一赔一给付27272元。今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孔宇之诉判决不予支持。 2008年7月上旬,孔宇母亲出资13636元在勤立数码公司,为孔宇购得HP930型电脑和G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