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实
【精神损害责任的分析】涉刑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实务研究 随着“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倡导,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及立法在近十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学说的不统一、立法的不健全及司法者对法律理解的差异,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实务比较混乱,亟待研究规范。本文所指涉刑民事案件是指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或案件事实可能与刑事问题有牵连,但独立于刑事案件之外...
【精神损害责任的分析】涉刑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实务研究 随着“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倡导,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及立法在近十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学说的不统一、立法的不健全及司法者对法律理解的差异,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实务比较混乱,亟待研究规范。本文所指涉刑民事案件是指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或案件事实可能与刑事问题有牵连,但独立于刑事案件之外...
【消费者纠纷】消费者民事合同纠纷的化解方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五种方式各有利弊,也各有其发挥作用的独特空间。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的方式在程...
【消费者纠纷】消费者民事合同纠纷的特征 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因为一项简单的商品交易行为,成为消费者民事合同纠纷的主体,而社会经济活动的任一主体,都可能因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成为消费者民事合同纠纷的相对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消费者民事合同纠纷是与我们每个人、每个经济主体息息相关的一种纠纷形式,对这种纠纷形式的认真研究,应该引...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新道德体系没有建立、人权保护起步较晚等原因,当前在我国民事生活中侵权、欺诈等无序情状比较严重。典型多发的情形,如:不尊重他人基本人权,凭优势地位———包括凭有权、有钱、有势或体格的强壮等随意侵犯他人;伪劣商品生产、销售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等等。它们有的仅仅是一种羞辱,如扇个耳光;有的损害健康甚至侵害生命,如200...
1976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的Abram Chayes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公共诉讼中的法官角色》一文,在美国引起了巨大反响。[11]该文从1950年后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新型诉讼中,提取其现代性的要素进行解剖,提出了公共诉讼不同于传统诉讼的8个特征:[12] 1、以前的传统纠纷都是围绕着个人的权利义务争议展开的,诉讼的解决也被限定...
《民法通则》(1986)第106条第二、三款分别规定,“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中明确使用了“过错”一词,2而未用“不法”或“违法”的表述。“因果关系”可从第二款“由于……”的表述推知,其关注的是当事人的过错和侵害事实(行为及...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
从上世纪中叶起,社会关系日益复杂,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多数人共同利益受到侵害的事例逐渐增多,成为社会现象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全球范围内要求加强环境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福利权保护及其他共同利益保护的呼声愈来愈强烈。因此各国的立法、学理和司法界,对多数人利益受侵害的救济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2]多数人纠纷之所以能够引起社...
所谓当事人适格就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成为当事人的资格,当事人适格理论源于德国。在德国普通法时代,由于实体法与诉讼法未分离,传统当事人理论是通说。这种理论采取的是“实体当事人”的概念和标准,从实体法角度去考虑当事人适格的基础,认为,进入诉讼的当事人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其着眼点就是实体权利的有否,强调民诉当事人与民事实体主体的...
案情:韦某与黄某于2007年1月30日办理登记手续,婚后于2007年12月17日生育一子。婚后原告韦某及其家人、村民均发现被告黄某具有生活不能自理等异常举动。2010年8月10日,原告韦某委托广西某医院所对黄某有无精神疾病及进行鉴定。经鉴定,被告黄某为精神发育中度迟滞、。今年2月17日,原告韦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黄某。 关于本案,被告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