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门非彼门,引发群体投诉
维权结果:业主获得64.44万元赔偿 案情回放 2008年7月8日,浙江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诸暨市某住宅小区144户业主群体投诉称,他们与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在“装饰设备标准”房屋门窗一栏中约定的是“进户防盗门”,而实际施工安装中,却变成“金属进户门”,总共涉及的业主达358户。 据悉,该小区3户业主被盗,在将被撬防盗门送检时...
维权结果:业主获得64.44万元赔偿 案情回放 2008年7月8日,浙江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诸暨市某住宅小区144户业主群体投诉称,他们与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在“装饰设备标准”房屋门窗一栏中约定的是“进户防盗门”,而实际施工安装中,却变成“金属进户门”,总共涉及的业主达358户。 据悉,该小区3户业主被盗,在将被撬防盗门送检时...
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里规定的就是产品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侵权责任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完善了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里规定的就是产品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侵权责任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完善了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