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名称不规范

地板名称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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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认为,“红檀木地板”这一名称系使用不规范,对消费者存在欺诈,判决商家双倍赔偿消费者陈先生。 陈先生在王老板个人经营的建材商行订购了某品牌的红檀实木地板(自然性)用于装修房屋,价格2.01万元。后陈先生认为该商行出售的木地板不是红檀木材质,双方因此发生纠纷,陈先生将王老板起诉到法院。由于鉴定认为,《中国主要木材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