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出版局同意《新华月报》和《新华文摘》转载已发表作品享受“国家特许”待遇

文化部出版局同意《新华月报》和《新华文摘》转载已发表作品享受“国家特许”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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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社张字第4号报告收悉。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新华月报》和《新华文摘》均系全国性文献资料月刊,属于为政府有关部门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积累和提供资料的非赢利性出版物,可以作为《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国家特许属于资料汇集者”对待,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报酬,但作品转载后应向作者赠送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