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宜昌市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行政审批条件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

行政审批内容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73条规定

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

行政审批收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房登记费:80元/套非住房登记费:550元/件

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宜昌市房地产权监理处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宜昌市房地产权监理处

审批时限2工作日

申请材料1、宜昌市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预告证明(原件)5、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原件)6、营业执照(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7、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以上申请材料目录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73条规定编制)

关键词:宜昌市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