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2025-06-16 消费维权 2℃ 0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参见民则第101条)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关键词:消费者人身权 上一篇 国内各大城市地铁票价一览 下一篇 消费维权如何穿越雷区 相关推荐 关于苏皖八市建成消费维权联 工商总局对2009年第四季度严重违法广告进行公告 消费者如何验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继续执行地铁低票价政策 高档衣服被洗坏了怎么办 何首乌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