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为鼓励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我国包装行业的发展,中央财政决定从2005年起,安排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包装行业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的支持范围。该项资金应重点扶持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政策的...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为鼓励包装行业积极开发新产品和采用新技术,促进我国包装行业的发展,中央财政决定从2005年起,安排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包装行业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的支持范围。该项资金应重点扶持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政策的...
失效日期:2004-08-31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厅:由于目前商标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原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六四年规定的补贴地方商标管理工作业务费,与目前工作任务的需要很不适应。经研究,重新规定如下: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收取的商标申请费和注册费中,提出百分之三十用于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管理业务费。其...
国家知识产权局:你局《关于调整PCT国际申请收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PCT实施细则的规定,你局在受理包含有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的PCT国际申请时,申请人如果未提供计算机电子可读形式序列表副本,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并可向申请人收取PCT国际申请后提交费,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商标业务收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适应我国商标管理工作的发展,解决目前商标业务收费偏低、中外企业收费标准不一致的问题,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决定适当提高商标业务收费标准,并实行中外企业统一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受理...
财税〔2007〕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平方米平均税额为:上海市45元;北京市40元;天津市35元;江苏、浙江、福建、广东4省各30元;辽宁、湖...
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ATA单证册调整费的通知发文日期:1996-07-09 实施日期:1996-07-09 发文机关:财政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ATA单证册调整费的通知财综字[1996]68号1996年7月9日海关总署:你署《关于申请收取知识产权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扶持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TFT-LCD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二、2003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TFT-LCD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具体免税货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办学经费收费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发文日期:2003-06-27 实施日期:2003-06-27 发文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办学经费收费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为了认真贯彻增收节支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及财务管理,提高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竣工决算审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审查政府基建支出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工作,是财政部门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合理控制投资项目的成本费...
北京市税务局:你局市税外字第321号函悉。关于对外商提供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使用所收取的使用费征税问题,根据《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①财税字第326号文以及财税外字第18号文的规定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1.对于同外商签订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购进合同,凡计算机软件部分未作为专利权或版权转让的,应视为计算机附属的实体产品,外商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