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期间
1.期间的确定 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将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2.期间事务的执行主体 (1)债务人自己执行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和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已接管债...
1.期间的确定 人民法院收到重整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将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2.期间事务的执行主体 (1)债务人自己执行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和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已接管债...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
进入破产重整阶段的XX引来众多竞购者。 近日有消息称,YY集团及其他几家光伏企业已开始与XX接洽,进行谈判,业界普遍认为,作为竞购者之一的YY集团收购XX的意图主要是想借壳上市,不过双方对此均无回应。XX董事长倪某某在收到媒体发去询问的短信后并未直接回答,仅表示要做好本职工作,其他并无消息透露。 在此前7月15日的XX第一次债券持有...
总体来看,破产重组收益是债务人获得的债务折让额,对其计量与确认主要涉及资产抵债、股权抵债的折让额计量、修改债务条件以及何时确认重组收益等问题,其中突出的难题在于股东缩股的计量、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两个方面。 (一)股东缩股的计量 *ST华源的破产重整计划规定,全体股东同比例缩减25%股本,其中控股股东华源集团让渡其持有股份的87%,其...
首先,破产重整是对破产申请前一段时间内债务人可能存在的欺诈和偏颇清偿行为的审查,因此《破产法》规定的追溯至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或者六个月内的撤销权是重整期间控制权的有力扩张。破产撤销权的行使主要针对债务人实施的破产欺诈行为、偏颇清偿行为和破产无效行为,企业控制权主体可以通过依法行使撤销权审查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所进行的交易从而追回被不当处分的...
并非所有希望实施重整的债务人都能得到重整,除了债务人具备消极原因之外,法院在受理申请后还要根据重整原因的积极原因判断债务人是否有重整价值即具有挽救希望,能否再建是积极原因的关键。 在确立债务人是否具备挽救希望的标准上,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债务人的范围:由于破产重整历时较长,程序比较复杂,如适用于有企业类型,社会成本过高,...
债权人会议主席、各位债权人: ________由于不能清偿(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于_______年___月____日向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或债权人_______以债务人______不能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宣告___________破产还债),______...
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_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________尚欠该破产企业______款(写明款项性质)________元,且该债权已由...
新的企业破产法是2006年8月27日发布,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与老的企业破产法最大不同的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创立了破产重整制度。 破产重整的核心是减免破产企业债务 企业破产重整有两个条件,任选其一: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虽然企业资产大于债务,到期债务可以偿还,但又明显丧失清偿能力...
破产清算工作报告主要是总结清算组的破产清算工作的,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即交代清楚清算组的由来。 (二)、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分以下若干项: 全面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的具体时间,接管的具体内容,参加接管的人员等; 指定留守人员,明确留守人员工作职责等;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及审计结果情况,包括资产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