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税务局

河池市税务局职能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廖学良(党委书记、局长)

廖学良,男,壮族,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负责联系河池市宜州区税务局。


吴通阳(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通阳,男,壮族,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督察内审科、组织人事科、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负责联系金城江区税务局、南丹县税务局。


施宏(党委委员、副局长)

施宏,男,壮族,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财产和行为税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

负责联系天峨县税务局、巴马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韦立周(党委委员、副局长)

韦立周,男,壮族,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考核考评科、第二税务分局、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联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税务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税务局。


潘世同(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潘世同,男,壮族,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分管党委纪检组。

负责联系都安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杨长经(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杨长经,男,壮族,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分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税收经济分析科、财务管理科、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

负责联系东兰县税务局、凤山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