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职能信息
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是由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合并并重组为食环署及康文署。
食物环境卫生署组织表
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
姓名 : 刘利群女士,太平绅士
电话号码 : 2867 5333
食物环境卫生署由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掌管。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负责督导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运作,因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和期望,提供优质服务。其下有食物安全专员,二名副署长,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专员,分别管理食物安全中心,环境卫生部,行政及发展部和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
理想、使命及价值标准
理想
与市民合力提升食物安全及公众卫生水平,使香港称誉国际,媲美世界级大都会。
使命
确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适宜食用,并为香港市民提供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