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还清贷款 担保公司却消失 诉求法

【车辆抵押】车主还清贷款 担保公司却消失 诉求法院解除抵押

2004年1月,程先生向银行贷款买车,某汽车贸易公司为其担保,程先生将该车抵押给该公司。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12月,程先生还清全部贷款,找汽车贸易公司解除抵押时,得知该公司已被吊销了营业执照。由于无法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担保,撤销抵押。

法院判令解除程先生与汽车贸易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并解除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本案中,程先生已全部清偿贷款,债务消灭,抵押权同时也消灭。《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4条的规定:办理机动车注销抵押登记的,必须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由于汽车贸易公司已不存在,程先生以诉讼方式解除车辆抵押。后经程先生申请执行,法院向车辆登记机关发送了协助执行函,车辆登记机关撤销了车辆的抵押登记。

关键词:车主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