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江苏省广告条例》(
名人要为代言广告负责
[现状]明星代言成为广告最重要表现形式的一种。由于代言人素质的参差不齐,代言人追求经济利益,公德意识淡薄,消费者对于虚假代言反响强烈。鉴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不可预见性,1994年制定的《广告法》及根据《广告法》制定的广告法律法规都只将调整范围限定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于明星代言没有规定。
[亮点]《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其他广告参与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将“其他广告参与者”纳入广告监管的调整范围,并在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了转置性法律责任。这意谓着,在江苏范围内,明星要为所做广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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