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商品化的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里规定的就是产品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侵权责任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完善了我国的产品侵权责任制度。

网友提问:人格权商品化的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侵权责任的确定应以一定的归责原则为指导,然而,归责原则毕竟是抽象的、普遍的法律规则,并不能代替司法审判人员在具体条件中判断责任是否构成所应依据的具体标准

相关法律知识:因而在一定的归责原则的指导下应须明确具体的责任构成要件。对于侵犯姓名、肖像等人格权商品化的行为应采取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则其侵权构成要件主要为:加害行为违法性、造成的损害、行为违法性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此外,认定姓名、肖像等人格标识商品化权侵权行为还必须有足以“误导公众”之要件。下面分别论述之。

关键词:人格权商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