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
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一般应包括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惩罚性赔偿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故通常应严格其适用要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虽然该制度既能适用于侵权领域,又能适用于合同行为,但并非就意味着各种情形下其都能适用。在其各构成要件中,行为人的过错往往决定着该制度的是否适用。通常只有在行为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才可能适用它,一般过错或根本就没有过错,只应考虑适用补偿性的民事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之惩罚性针对的就是行为人给受害人造成了损失时所持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心理状态。
正是由于上述主观要件的特殊性,学界一些人颇置疑该制度能否适用于合同领域, 因为通常合同责任是以无过错责任为一般原则的。但我们认为,合同责任以无过错责任为一般原则与该制度的适用没有矛盾,因为其一般原则之外还有例外的情形, 即:过错责任。惩罚性赔偿制度正是作为其例外的情形而适用,只不过更加严格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