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法定依据 2025-06-13 消费维权 2℃ 0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关键词:办理法定 上一篇 避免消费积分的误区 下一篇 预付消费有风险办会员卡要小心 相关推荐 竞争执法体制的协调性是什么 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化工作有待加强是什么 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是最好的“服务” 涨还是不涨 什么是强制交易行为 短信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