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读懂”合同再签单
投保人“读懂”合同再签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日发布公告,特别建议人身保险投保人,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充分行使知情权。
保监会有关专家提醒说,投保人应当按保险法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告知不仅是投保人的义务,也是投保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他介绍说,投保单以及健康证明书、重要事项告知书、批单、产品说明书等有关单证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仔细阅读投保单及有关单证的内容。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的事项,应以投保单及有关单证提示的范围为准,并以书面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由于投保人的签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当推销人员代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及有关单证时,投保人在签署投保单以前应当确认推销人员代为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投保人发现推销人员的宣传与投保单的内容不一致,应向保险公司作详细咨询,核实以后再签保单。另外,投保人在购买包含死亡赔付责任的人身保险产品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这项保险并认可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