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如何

【押金和保证金的区别】关于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如何做消费税处理

一般包装物押金的涉税处理

例1:2007年甲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非酒类)收取押金2340元,逾期一年未收回包装物,消费税适用税率10%。

收取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234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2340

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234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

特殊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例2:乙企业2007年3月销售粮食白酒,不含税价2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20%,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000元。

2007年3月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25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2000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290.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0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341.8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5341.88。

上述例2中乙企业其他条件同上,但是发现其“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账户有到本月逾期的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保证金到期,因其在计提时已做了涉税处理,现在到期时不再作纳税处理,只按余额转账,即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2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2000元。

理解和分析

一般消费品其押金逾期转为收入时计征消费税;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押金在收取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啤酒、黃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逾期,均不缴消费税。原因是啤酒、黃酒是从量征税,而非从价征税;而对啤酒、黃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1年时,要计征增值税,这一点与一般包装物押金相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利得是新会计准则引入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个新概念,它与收入的区别在于它是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收入。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收入属于日常活动产生的,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逾期未收回没收押金或者是加收的押金都算是罚没收入,是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另外,销售白酒包装物并收取押金,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消费税和增值税共冲抵“其他应付款”科目,最后以净额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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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准则包装物